因此,灵活解释外交和领事法以适应国际人权法的必要性就不那么迫切了。同样,在卡舒吉死后,不能再依赖困境作为排除不法性的情况,因为其适用性严格限于积极构成对人类生命威胁的情况。然而,正如我将要展示的那样,如果正确解释领事特权和豁免,事实上,除了上述几点之外,领事特权和豁免并不构成迅速有效调查的法律障碍。
允许沙特特工离开
土耳其当局做出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决定是,允许沙特特工于 10 月 2 日晚上 7 点和 11 点乘坐两架私人飞机离开伊斯坦布尔。显然,如果土耳其不知道这些人是谁,那么允许他们离开也无可厚非。但如果土耳其知道他们是谁、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或者对此心存怀疑,那么至少可以阻止他们离开。土耳其不需要逮捕或拘留他们,至少不需要立即逮捕或拘留他们——它所要做的就是禁止他们离开。土耳其媒体报道称,在阿塔图尔克机场对沙特特工的行李进行 X 光检查时发现了可疑物品,但这些特工携带的是外交护照,因此他们的行李没有接受人工检查。显然,一个人持有外交护照,而签发该护照完全由签发国自行决定,这并不说明他们享有国际法规定的任何特权和豁免。沙特特工没有这样的权利,因为他们既不是驻安卡拉外交使团成员,也不是驻伊斯坦布尔领事馆官员,也没有特殊的使团豁免权。
土耳其当局做出的第二个令人质疑的决定是,他们允许沙特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穆罕默德·奥泰比于 10 月 16 日离开土耳其,而就在他住所遭到土耳其当局搜查的前一天。此时,土耳其肯定对卡舒吉被杀一事有足够的了解,也知 波兰 WhatsApp 号码 道领事参与了这一行动,或者至少是目击者。据称,土耳其安全部门获得的一段录音显示,在袭击卡舒吉的暗杀小组成员面前,领事对他们说:“到外面去。你会给我惹上麻烦的。” 10 月 6 日,即谋杀案发生四天后,奥泰比带领路透社记者对领事馆进行了一次令人毛骨悚然的参观,打开橱柜和文件柜向他们展示卡舒吉并不在那里,否认对卡舒吉的绑架一事知情,并驳斥了有关他的使团参与卡舒吉失踪的指控,称其为“令人作呕”。
再者,奥泰比至少是卡舒吉被谋杀案的重要证人,但他还是被允许离开。然而,与沙特暗杀小组成员不同,奥泰比享有特权和豁免,因为他是伊斯坦布尔领事馆的负责人。但这些豁免并不是无条件的。虽然《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29 条对外交使团成员的不可侵犯性的保护是绝对的,并且他们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31(2) 条被免除作为证人提供证据的任何义务,但领事官员却并非如此。《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41(1) 条允许因“严重罪行”逮捕或拘留领事官员,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44 条允许接受国强迫领事官员就与其行使职能无关的事项提供证据,因为谋杀显然不是。
简而言之,领事法中没有任何内容可以阻止土耳其逮捕奥泰比,或至少询问他作为证人,并禁止他离开该国,因为任何合理的调查都需要这些内容才能有效。
搜查领事馆的延误
这给我们带来了土耳其根据《国际人权法》开展调查的义务与其根据领事法承担的职责之间互动的最困难问题——对领事馆场所的搜查被推迟,搜查直到 10 月 15 日才进行,而且范围有限。由于已经过去了近两周,沙特当局有充足的机会篡改犯罪现场。延迟的原因是土耳其等待沙特同意进入场所,而沙特在这方面故意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