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以及企业应如何遵守这些法律
Posted: Mon Dec 23, 2024 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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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以及企业应如何遵守这些法律 - B2B 销售联系提供的业务管理技巧
研究表明,每家企业都需要一个网站。然而,如今,仅仅拥有一个网站是不够的。您的网站还需要方便残障人士访问。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有关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以及它们将如何影响您的业务。
自从美国最高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作出裁决,为盲人可以起诉网站未按照《美国残疾人法案》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公司扫清了障碍以来,公司数字通信的可接受规则发生了变化。
简而言之,网站可访问性意味着残障人士可以平等地使用互联网。无论是行动不便的人使用口棒打字,听力障碍的人使用字幕观看视频,还是视力受损的人使用屏幕阅读器大声朗读屏幕上的内容。每个人都可以。
虽然最高法院判决后,关于网站无障碍的报道层出不穷,但当涉及到让残障人士无障碍上网的规定时,有时很难区分哪些是观点,哪些是事实。此外,虽然网站无障碍是一项全球运动,但世界各地的监管法律各不相同。
无论您位于世界哪个国家,您都需要了解有关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
万维网联盟 (W3C) 的 Web 内容可访问性指南
美国——《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加拿大——《加拿大无障碍法案》
安大略省残疾人无障碍法案 (AODA)
欧洲 – EN 301 549
澳大利亚 – WCAG 2.0
人民法院
在此免费测试您的网站是否可访问且合规
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有哪些?
任何有关管理网络可访问性的法律的讨论都必须从万维网联盟 (W3C) 的 Web 内容可访问性指南开始。W3C 提供了定义网站可访问性的标准。这些标准(目前为 WCAG2.1)是政府和企业在网站可访问性方面获得国际认可的标准。
但需要注意的是,W3C 并不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实体。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遵守 WCAG2.1 标准完全是自愿的。换句话说,虽然 W3C 不能对不遵守其网站可访问性标准的行为征收任何罚款或处罚,但政府当然可以。
以下是世界各地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概要:
美国——《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美国残疾人法案无障碍技术网站执行页面的标题写道:“该部门的 ADA 执行工作有助于确保残疾人能够访问网站、电子书阅读器、在线课程和销售点设备。”
ADA 保护残疾人的公民权利,而第 508 条则是一套与政府机构和实体内数字出版材料的可访问性合规性相关的法规。
总体而言,该法案规定,网络内容应便于盲人和聋人以及必须使用语音、屏幕阅读器或其他辅助技术导航的人使用。该法案涵盖每年营业时间 20 周或以上且全职员工至少 15 人的企业以及被视为“公共设施”类别的企业。
虽然 ADA 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来定义网站可访问性,但人们普遍认为合规性 丹麦电话 本身是通过遵守 W3C Web 内容可访问性指南 WCAG2.1 来定义的。
自上文提到的美国最高法院做出裁决以来,与网络无障碍相关的诉讼数量猛增,仅一年时间就增长了 183%。它们几乎影响了所有涉及网络的行业,包括Beyoncé和Dominoes等家喻户晓的品牌,而且这种趋势预计还将继续。
加拿大——《加拿大无障碍法案》
2019 年 6 月,《加拿大无障碍法案》经御准后正式生效。该法案旨在确保加拿大残疾人士能够更多地融入社会,并防止信息和通信技术(包括数字内容及其访问技术)中的无障碍障碍。
该法案适用于受联邦监管的私营部门,包括银行、交通运输和电信部门,以及加拿大政府、皇家公司和议会。
与美国的《美国残疾人法案》一样,人们普遍认为,《加拿大无障碍法案》在合规标准方面遵循 WCAG2.1 指南。
除了联邦立法外,省政府也有网站无障碍法律。
例如,安大略省于 2005 年通过了《安大略省残疾人无障碍法案》(AODA),其中“该省的目标是到 2025 年实现全面无障碍”。根据该法案,拥有 50 多名员工的私营和非营利组织以及所有公共部门组织必须在 2021 年 1 月之前遵守 WCAG 2.0 AA 级指南。否则,每违反一天,可能会被处以最高 100,000 美元的罚款。
虽然安大略省是第一个通过此类立法的省份,但其他省份也采取了类似的举措,包括《马尼托巴省无障碍法案》(AMA)、 《新斯科舍省无障碍法案》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无障碍法案》(M 219 法案)。
显然,加拿大正朝着更加便利的方向发展,为620万加拿大人(占15岁以上总人口的22%)提供更多便利,这些残疾人至少患有一种残疾,限制了他们的日常活动,无论是物理环境的限制还是无法访问的网站。
欧洲 – EN 301 549
欧盟于2016年通过了《网络无障碍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所有公共部门网站和应用程序实施统一的无障碍标准,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和法律处罚。
实际规定参考了《无障碍 ICT 采购工具包》标准 EN 301 549,并特别提到了 WCAG 2.1 标准以进一步阐明无障碍性。
虽然该指令仅涉及公共部门的网站和应用程序,但经常与政府网站有业务往来或向政府网站提供软件等服务的私营部门组织也需要遵守这些可访问性标准。
2018 年 9 月 23 日之后发布的网站现在必须遵守这些标准,但在此日期之前发布的网站可以有一个宽限期,直到 2020 年 9 月 23 日,而移动应用程序则可以有一个宽限期,直到 2021 年 6 月 23 日。
澳大利亚 – WCAG 2.0
澳大利亚政府机构的无障碍性受 1992 年《残疾歧视法》的约束。澳大利亚政府无障碍网站上写道:“Australia.gov.au 目前符合 Web 内容无障碍指南 2.0 版 - 外部网站 (WCAG 2.0) 标准的 A 级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将升级为符合 2A 标准。在某些情况下,内容将达到 3A 级。”
与欧盟类似,与政府网站做生意或向政府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私人组织也很可能需要遵守相同的标准。
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真正法律在人民法院
就像实体企业必须配备轮椅坡道和残疾人停车位一样,网站无障碍设施也将以某种方式成为在线企业必须配备的设施。即使不是今天,也肯定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即使不是在法庭上,也肯定会在舆论法庭上。
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以及企业应如何遵守这些法律 - B2B 销售联系提供的业务管理技巧
研究表明,每家企业都需要一个网站。然而,如今,仅仅拥有一个网站是不够的。您的网站还需要方便残障人士访问。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有关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以及它们将如何影响您的业务。
自从美国最高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作出裁决,为盲人可以起诉网站未按照《美国残疾人法案》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公司扫清了障碍以来,公司数字通信的可接受规则发生了变化。
简而言之,网站可访问性意味着残障人士可以平等地使用互联网。无论是行动不便的人使用口棒打字,听力障碍的人使用字幕观看视频,还是视力受损的人使用屏幕阅读器大声朗读屏幕上的内容。每个人都可以。
虽然最高法院判决后,关于网站无障碍的报道层出不穷,但当涉及到让残障人士无障碍上网的规定时,有时很难区分哪些是观点,哪些是事实。此外,虽然网站无障碍是一项全球运动,但世界各地的监管法律各不相同。
无论您位于世界哪个国家,您都需要了解有关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
万维网联盟 (W3C) 的 Web 内容可访问性指南
美国——《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加拿大——《加拿大无障碍法案》
安大略省残疾人无障碍法案 (AODA)
欧洲 – EN 301 549
澳大利亚 – WCAG 2.0
人民法院
在此免费测试您的网站是否可访问且合规
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有哪些?
任何有关管理网络可访问性的法律的讨论都必须从万维网联盟 (W3C) 的 Web 内容可访问性指南开始。W3C 提供了定义网站可访问性的标准。这些标准(目前为 WCAG2.1)是政府和企业在网站可访问性方面获得国际认可的标准。
但需要注意的是,W3C 并不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实体。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遵守 WCAG2.1 标准完全是自愿的。换句话说,虽然 W3C 不能对不遵守其网站可访问性标准的行为征收任何罚款或处罚,但政府当然可以。
以下是世界各地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概要:
美国——《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美国残疾人法案无障碍技术网站执行页面的标题写道:“该部门的 ADA 执行工作有助于确保残疾人能够访问网站、电子书阅读器、在线课程和销售点设备。”
ADA 保护残疾人的公民权利,而第 508 条则是一套与政府机构和实体内数字出版材料的可访问性合规性相关的法规。
总体而言,该法案规定,网络内容应便于盲人和聋人以及必须使用语音、屏幕阅读器或其他辅助技术导航的人使用。该法案涵盖每年营业时间 20 周或以上且全职员工至少 15 人的企业以及被视为“公共设施”类别的企业。
虽然 ADA 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来定义网站可访问性,但人们普遍认为合规性 丹麦电话 本身是通过遵守 W3C Web 内容可访问性指南 WCAG2.1 来定义的。
自上文提到的美国最高法院做出裁决以来,与网络无障碍相关的诉讼数量猛增,仅一年时间就增长了 183%。它们几乎影响了所有涉及网络的行业,包括Beyoncé和Dominoes等家喻户晓的品牌,而且这种趋势预计还将继续。
加拿大——《加拿大无障碍法案》
2019 年 6 月,《加拿大无障碍法案》经御准后正式生效。该法案旨在确保加拿大残疾人士能够更多地融入社会,并防止信息和通信技术(包括数字内容及其访问技术)中的无障碍障碍。
该法案适用于受联邦监管的私营部门,包括银行、交通运输和电信部门,以及加拿大政府、皇家公司和议会。
与美国的《美国残疾人法案》一样,人们普遍认为,《加拿大无障碍法案》在合规标准方面遵循 WCAG2.1 指南。
除了联邦立法外,省政府也有网站无障碍法律。
例如,安大略省于 2005 年通过了《安大略省残疾人无障碍法案》(AODA),其中“该省的目标是到 2025 年实现全面无障碍”。根据该法案,拥有 50 多名员工的私营和非营利组织以及所有公共部门组织必须在 2021 年 1 月之前遵守 WCAG 2.0 AA 级指南。否则,每违反一天,可能会被处以最高 100,000 美元的罚款。
虽然安大略省是第一个通过此类立法的省份,但其他省份也采取了类似的举措,包括《马尼托巴省无障碍法案》(AMA)、 《新斯科舍省无障碍法案》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无障碍法案》(M 219 法案)。
显然,加拿大正朝着更加便利的方向发展,为620万加拿大人(占15岁以上总人口的22%)提供更多便利,这些残疾人至少患有一种残疾,限制了他们的日常活动,无论是物理环境的限制还是无法访问的网站。
欧洲 – EN 301 549
欧盟于2016年通过了《网络无障碍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所有公共部门网站和应用程序实施统一的无障碍标准,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和法律处罚。
实际规定参考了《无障碍 ICT 采购工具包》标准 EN 301 549,并特别提到了 WCAG 2.1 标准以进一步阐明无障碍性。
虽然该指令仅涉及公共部门的网站和应用程序,但经常与政府网站有业务往来或向政府网站提供软件等服务的私营部门组织也需要遵守这些可访问性标准。
2018 年 9 月 23 日之后发布的网站现在必须遵守这些标准,但在此日期之前发布的网站可以有一个宽限期,直到 2020 年 9 月 23 日,而移动应用程序则可以有一个宽限期,直到 2021 年 6 月 23 日。
澳大利亚 – WCAG 2.0
澳大利亚政府机构的无障碍性受 1992 年《残疾歧视法》的约束。澳大利亚政府无障碍网站上写道:“Australia.gov.au 目前符合 Web 内容无障碍指南 2.0 版 - 外部网站 (WCAG 2.0) 标准的 A 级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将升级为符合 2A 标准。在某些情况下,内容将达到 3A 级。”
与欧盟类似,与政府网站做生意或向政府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私人组织也很可能需要遵守相同的标准。
管理网站可访问性的真正法律在人民法院
就像实体企业必须配备轮椅坡道和残疾人停车位一样,网站无障碍设施也将以某种方式成为在线企业必须配备的设施。即使不是今天,也肯定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即使不是在法庭上,也肯定会在舆论法庭上。